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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号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校园网上传新闻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5日
 
 

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文件

校宣字 2018】 1号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校园网上传新闻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展示我校良好形象,校园网上传新闻亟需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以确保优质高效地做好我校宣传思想工作,充分发挥校园网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为此,对校园网上传新闻作出如下规定:

1、实行领导签字制度。机关教辅单位新闻稿和教学单位属于学校新闻的新闻稿须由本单位领导和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教学单位基层动态新闻稿仅由本单位领导签字即可。领导签字需从宣传部网页通知文件栏下载新闻上网登记表,填写好后与稿件电子版一并交给宣传部尹鑫华。

2、新闻稿件由该新闻所属单位负责撰写,宣传部不再派出学生记者跟会采访报道。鉴于目前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需要和学生记者各方面水平的局限,加之学生记者对新闻事件缺乏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学生记者不再担任学校重大新闻的报道任务,学校重大新闻改由该新闻所属单位负责撰写,以确保新闻稿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和时效性。

3、宣传部负责新闻稿件审核并上传校园网。

4、各单位报送新闻稿件格式要求:全篇4号宋体字,字体颜色为黑色;2倍行距。

附件1  唐山师范学院新闻上网登记表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月4日
 

 

 

 

 

 

 

 

 

 

 

 

 

 

 

 

 

 

 

附件1   唐山师范学院新闻上网登记表

 

新闻稿件

题目

 

撰稿人

姓名

 

单位领导

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分管校领导

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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