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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举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辅导报告会

2016年11月02日 00:00
 

928日上午,省委举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辅导报告会。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罗东川作辅导报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主持报告会并讲话。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已于今年78日正式施行。这是第一部系统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罗东川在辅导报告中,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结合典型案例,从深刻认识制定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问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深刻领会和掌握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四个方面,为大家作了全面系统的讲解。

赵克志在主持报告会时指出,罗东川同志的报告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问责条例。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央颁布施行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唐山重要讲话,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要带头贯彻执行条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切实强化担当精神和问责意识,严格对照问责条例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制度落实、任务落实,唤醒纪律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切实解决好突出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要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为契机,扎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改善政治生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正道,坚持按党的原则规矩办事,狠刹歪风邪气。通过贯彻好问责条例,推动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营造树正气、讲团结、聚合力、促转型的浓厚氛围。(本文摘自《河北日报》 20160929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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