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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宣字 【2018】 9号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评选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8年07月06日 17:01

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文件

校宣字【2018】9号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评选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经学校研究决定,评选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践行《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从教。

3、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明礼诚信,廉洁奉公;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4、坚持立德树人,自觉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过程中,专任教师在授课中积极融入思政课内容,使专业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5、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善于运用科学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在社会、家长和师生中声誉良好,在培养和教育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6、热爱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学校改革与发展、管理与服务、教育教学及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评选对象与名额

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我校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评选。共评选师德先进个人23名,其中机关党总支5名,教育学院、外语系党总支各2名,其余各系及图书馆党总支各1名。

三、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各党总支组织评选推荐,党委宣传部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公示,最后由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并发文表彰。

2、被推荐为师德先进个人的候选人,要填写《唐山师范学院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并由所在单位党总支签署意见,于7月13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报送宣传部。

四、评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择优推荐。

 

唐山师范学院宣传部

2018年7月5日

 

附:唐山师范学院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唐山师范学院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单位职务、职称

 

担任社会职务情况

 

主要

工作

业绩

 

推荐单

位意见

 

党总支书记签字:             单位章: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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