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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号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国庆期间广泛开展“升国旗、唱国歌 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活动的通知

2017年09月28日 00:00
 
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文件
校宣字【2017】 6号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国庆期间广泛开展“升国旗、唱国歌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68周年,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激发广大师生爱国报国情怀,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国庆期间广泛开展“升国旗、唱国歌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活动的通知》(冀教政体函(20171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国庆期间广泛开展“升国旗、唱国歌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活动的通知如下:
一、国庆期间,各党总支要广泛组织师生开展“升国旗、唱国歌”活动,各党总支之间可联合开展此项活动,营造喜迎十九大的浓厚氛围。
二、要开展网络“升国旗、唱国歌祖国在我心中”活动,使人人可以使用网络或手机随时随地参与。要组织签名寄语、诗歌诵谈、传唱爱国歌曲、发放国旗贴纸、快闪等群众性活动,歌颂党的丰功伟绩,礼赞祖国发展成就,在广大师生中唱响爱国主旋律。
三、“十一”前后,各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学习《国歌法》,集中阐释国歌法的重大意义、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将宣传解读国歌法与国旗法、国徽法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宣传国旗、国歌、国徽的特殊意义、深刻内涵和产生过程。
四、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广泛发动师生参与,把各项部署落实到位。升挂国旗、奏唱国歌要严格执行《国旗法》、《国歌法》的规定,坚决做到严肃认真,防止任何不庄重的现象发生。参加升国旗、唱国歌活动要着装得体、精神饱满、肃立致敬,有仪式感和庄严感。各党总支可利用校园网、微信、微博等手段对活动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展现各党总支活动开展情况,营造喜迎十九大的浓厚氛围。
各党总支要将本单位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党委报宣传部。
联系人:于敏中
联系电话:3863099
电子邮箱:3128573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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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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