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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号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6年06月27日 00:00
 

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文件

20166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经学校研究决定,评选2015-2016学年师德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和践行《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唐山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从教。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明礼诚信,为人师表,廉洁奉公,在社会、家长和师生中声誉良好。

4、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善于运用科学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在培养和教育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5、热爱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学校改革与发展、管理与服务、教育教学及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评选对象与名额

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我校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评选。共评选师德先进个人23名,其中机关党总支5名,教育学院、外语系党总支各2名,其余各系及图书馆党总支各1名。

(三)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各党总支组织评选推荐,党委宣传部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公示,最后由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并发文表彰。

2、被推荐为师德先进个人的候选人,要填写《唐山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并由所在单位党总支签署意见,于76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报送宣传部。

   (四)评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择优推荐。

 

                             唐山师范学院宣传部

                              2016623

 

 

附:唐山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唐山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

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单位职务、职称

 

担任社会职务情况

 

主要

工作

业绩

 

推荐单

位意见

 

 

 

  党总支书记签字:         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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