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文件
【2014】 7号
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
为切实抓好教职工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全体教职工的头脑,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水平和道德素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中心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央重大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改革开放史,深入学习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及现代经济、科技、法律等知识。为构建和谐文明校园,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二、学习时间
教职工集中学习时间为每周2小时,逢双周星期二下午集中学习,特殊情况可作调整。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习活动另行安排时间。
三、学习内容
(一)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二)学习形势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理论以及高校管理、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三)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等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学习研讨;
(四)上级布置的有关政治思想专题教育等方面的资料。
四、组织形式
党委宣传部负责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安排和宏观指导。各党总支(支部)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由党总支(支部)书记组织实施。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划分学习小组,单位负责人分别到各小组参加学习。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责任人。
专题教育由宣传部根据上级要求和党委安排作出布置。
宣传部负责对政治理论学习和专题教育进行检查和必要的督促,适时总结和通报学习情况。
五、考核要求
政治理论学习由各党总支、支部严格考勤。因公、因病不能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应事先请假,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按旷工处理。每次学习都要有记录,载明学习日期、主持人、参加人数、缺席人及原因、学习讨论的主要内容等。政治理论学习的考核情况作为年终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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