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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号 关于评选2014年校级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4年09月02日 00:00
 

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文件

20144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评选2014年校级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先进教师的榜样示范作用,弘扬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高尚品德和无私奉献精神,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4年全校在职专、兼职教师。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的教师,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品德高尚,爱岗敬业。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技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严谨治学,勇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3、坚持育人为本,深入研究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关爱学生,受到师生的广泛赞誉。

4、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关心集体,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共同发展。

5、自觉抵制学术腐败,廉洁从教,不以教谋私。

三、评选办法

校级师德先进个人由各党总支组织评选推荐,党委宣传部审核,校党委批准并表彰。教育学院、外语系党总支评选推荐2人;其他系评选推荐1人;图书馆总支评选推荐1人;机关各支部向机关党总支推荐1人,机关党总支组织评选推荐5人。

四、评选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广泛宣传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进行民主推荐和评选,注重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和透明,确保被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

各单位于201494日下午上报评选推荐人员。

附:唐山师范学院2014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14年9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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