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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开展“三育人”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争创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18日
 
 
院内各单位:

为表彰在师德建设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切实地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弘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造就一支道德高尚、业务精良、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不断促进我院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依据院发[200152号文件精神,我院将在2007年上半年评选出“三育人”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把争创评选活动搞好。

一、评选条件

()、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必备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事物,分析问题,指导教育实践。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高尚的师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师表形象好。

3、刻苦钻研业务,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教风严谨,勇于创新。

4、结合学科特点,坚持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充分挖掘教学中的德育素材,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人生、道德、理想等方向教育。并能够在教学总体设计、讲稿和授课中充分体现,成效较为显著。

5、主动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协助他们解决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参与师生共建优良学风班级活动。

6、两年内至少要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一篇有关教书育人方面的论文、调查报告或撰写一篇经验总结、体会文章。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选时予以优先考虑:

1、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的。

2、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并荣获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的。

3、兼任班主任并被学校评为优秀班主任的。

()、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必备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导向正确,自觉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廉洁奉公,乐于奉献。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基本技能、较强的岗位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4、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出满勤。工作责任心强,任务圆满完成好,办事公道效率高。

5、有较强的育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挖掘岗位工作育人因素,探索有效的途径和方法,育人成绩较为显著。

6、重视对岗位工作和育人工作的理论研究,管理人员两年内至少公开发表一篇论文,其他人员至少应撰写一篇交流或心得体会文章。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予以优先考虑:

1、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并获得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的人员。

2、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奖的人员。

3、获市级及其以上级别的技术操作比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人员。

4、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或革新,经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员。

()、师德标兵从“三育人”先进个人中产生。

二、推荐办法和申报程序

1、“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各单位依据条件按本单位教职工总数5%上报。师德标兵总额为10人。请各单位届时将推荐材料报到宣传部。

2 在评选期间内获市“十佳”教师、市优秀教师及相关荣誉者自动为院教师职业道德先进个人,不占参选名额。

3、依据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宣传部、工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报院党委批准。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2007416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事迹材料(书面及电子版)报到宣传部。

四、奖励办法

  学院将对先进个人予以命名表彰和奖励,并记入本人档案。

 

宣传部 工会

2006-12-18

 

 

上一条: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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