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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政工专业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29日
 
 
院内各单位:

2007年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依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好初、中、高和正高级政工师的申报推荐工作。

一、报名范围:

认定评聘政工系列职称的以下在职政工人员:

1、职从事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2、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3、武装保卫、老干部、信访、计划生育、民事调解、人事等部门中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二、任职资格条件

(一)、政工员: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以上。

(二)、助理政工师: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担任政工员2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担任政工员4年以上。

(三)、政工师

1、双学士、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获得者,担任助理政工师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5年以;高中(中专)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7年以上。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文章1篇以上,同时获得县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荣誉称号,或对所在单位获得同级同类称号起了主要作用。

3、高中(中专)毕业,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文章1篇或市级两篇以上,同时获得市级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1次或县级两次以上,或对所在单位获得同类同量称号起了主要作用,可破格参评政工师。

4、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政工专业人员,可不受学历、政工工龄和助理政工师任职时间的限制:

1)、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文章1篇以上,或省级2篇以上,或主编、副主编由出版部门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专著。

2)、获得省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荣誉称号1次以上,或市级2次以上,或对所在单位获得同类同量称号起了主要作用。

(四)、高级政工师

1、大学本科(含双大专)以上学历,担任中级专业职务5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中职专业职务2年以上,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思想政治方面的文章1篇以上,同时获得市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或对所在单位获得市级以上同类同量称号起了主要作用。

2、大学专科毕业,担任中级专业职务7年以上,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文章1篇以上,或省级2篇以上,或主编、副主编由出版部门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专著;同时获得省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荣誉称号,或对所在单位获得同类同量称号起了主要作用,可破格申报参评高级政工师。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政工专业人员,可不受学历、政工工龄和中级专业职务任职时间的限制:

1)、在国家报刊发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章2篇,或主编、副主编由国家出版部门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专著,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2)、获得“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 “全国劳模”称号之一,或对所在单位获得同类同量称号起了主要作用。

(五)、正高级政工师

1、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并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体系和科学内涵,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处理现实工作中的问题,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思想政治工作。

(2)、在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聘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取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五年以上。

2、工作能力条件

(1)、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和丰富的经验,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组织指导、调查研究、专业文字等能力。

(2)、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深入研究人们思想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和客观规律。能够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回答社会深层问题,破解工作难题。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工作部署。

3、工作成绩条件

取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后,工作成绩突出。曾获我省或部级以上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或对所在单位获得省级以上同类称号起了主要作用。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做法、经验在我省和部级以上党政机关被推广;所培养、树立的先进典型在全省、全行业产生过重要影响。

4、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后,主持、承担过省、部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被采用、引用;或由个人编著、与人合著而本人为第一作者,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字数不少于十万字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专著一部;或在省级报刊发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章5篇以上(其中三篇在核心期刊发表,三篇为独著,总字数不少于一万宇)。    

请各单位将申报人员名单于5月8日前报至院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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