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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若干举措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0日
 
 
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唐山师范学院

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若干举措

(2009319)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河北省和唐山市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落实我校在处级以上干部中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我校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着力落实八项措施,建立完善五项制度。

八项措施是:

一,加强教育培训,注重素质建设。学校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入手,通过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校内培训与外出考察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领导和推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学习党的教育方针、高等教育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依法治校、民主决策的本领;学习高等教育改革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着力提高推动事业发展和开拓创新的本领;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着力提高履行廉洁自律的意识和本领。完善和加强校、系两级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真正做到学有成效、学以致用。通过教育培训,打造一支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干部队伍,打造一支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公正廉洁、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

二,树立大局观念,提高执行能力。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所有中层干部必须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推进工作必须做到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敢于一抓到底、不回避矛盾、不推诿扯皮。在工作中要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要抓落实、强执行、快推进,真正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要拒绝理由、坚决执行,保证学校领导班子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三,健全民主管理,落实依法治校。充分发挥教代会及其常设主席团的作用,坚持凡是涉及学校发展建设的重大决策、凡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并提交教代会或教代会常设主席团讨论通过。本学期调整和健全教代会常设主席团。坚持每学期一次的校领导与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座谈会,加强交流沟通,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坚持每学年一次的校、系两级政务公开制度。

四,畅通民意渠道,倾听师生呼声。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恳谈会,学校主要领导参加;每学期召开两次学生代表阳光对话会,学校分管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为每位校领导安排五名学生助理,随时听取意见;坚持校领导师生来访接待日制度。对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梳理,能解决的立即解决,尚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及时说明原因。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学校领导每学期要有至少一周的时间深入基层就分管工作进行调研;机关各部门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用一周时间深入一个系进行调研;各系领导干部每人要联系一个学生班级;机关领导干部要以部门为单位集体联系一个学生班级。要调查了解基层和师生的期盼,研究提出服务基层、服务师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办法和举措。每学期每名领导干部要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学生工作干部要继续坚持“六个一”的工作要求,并记好工作周志。

六,强化服务意识,实事做到实处。建立校园“110”联动服务中心,把该中心建成集防范、预警、服务于一体的校内综合服务体系,3863110为专线服务电话,24小时值班。各职能部门也要确定并公布一个热线服务电话,工作时间内与“110”联动,保证专人值守,随时处理问题。要通过“110”服务中心,实现全校联动,为师生提供方便、快捷、全方位、全天候的服务。设立“红烛助学基金”,把中层以上干部每年捐助的资金集中使用,专项用于品学兼优学生的特别奖励和特殊困难学生的及时扶助。

七,严格组织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强调干部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全体中层干部必须和学校党委保持高度的一致,不听、不信、不传小道消息,该说的要说,该做的要做,不该说、不该做的坚决不说、不做。要克服衙门作风,提倡雷厉风行,要本着对党、对学校、对师生负责的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工作。要自觉远离庸俗,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工作日的中午除必须的公务接待以外不准喝酒。坚持中层干部因公或因私外出请销假制度,中层副职外出要向主管校领导请假,中层正职外出除要向主管校领导请假外,还必须向书记或校长请假,返校后必须立即销假。

八,减少会议文件,讲求工作效率。精简全校性的干部会议,坚持周一中层干部工作例会,一揽子部署一周的工作,除此之外,各部门需要安排和协调的工作尽量采取沟通的方式解决,不再另行召开会议。学校要尽量减少文件,要充分利用网络办公。会议要简短,文件要精炼。

五项制度是:

一,岗位目标制。根据岗位制定岗位目标责任书,明确岗位责任、工作目标、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所有中层干部要签署岗位目标责任书,同时要根据自己的工作任务确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岗位目标的完成情况是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廉政承诺制。所有中层干部都要签订廉政承诺书,就政治、组织、群众工作,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经济工作纪律进行承诺。每名干部在年终述职时要同时述廉。

三,经济责任制。所有中层正职干部都要签订经济责任书,目的是规范经济管理行为,健全经济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干部轮岗或者离任时要进行经济审计。

四,考核奖惩制。根据民主、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继续坚持干部竞争上岗和干部轮岗交流。结合年终考核对中层干部和中层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干部要进行谈话和教育,直至待岗培训。

五,追究问责制。对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对本单位发生严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因工作作风原因导致安全稳定事件或重大事故的,要视情节给予谈话诫勉、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直至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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